琼建管〔2017〕30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下半年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发布了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下半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进行了处罚。现将下半年我省查处的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恒大海口文化旅游城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谭子鸣;项目二期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韦殿民;项目三期施工单位为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白东荣;项目六期施工单位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朝伟;监理单位为海南肯特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元太。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6年该工地陆续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经开展责任倒查,发现施工单位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松懈,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承诺派驻到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不到岗履职,未履行管理义务。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在工地陆续发生事故后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处理情况:暂停项目二期、三期施工单位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二期、三期项目经理在我省执业3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六期施工单位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六期项目经理在我省执业2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监理单位在我省承接新的监理业务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二期、三期项目总监在我省执业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二:陵水文罗镇2016年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文罗镇各改造户;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戴爱军;监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赖露龙;施工劳务单位为海南联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陈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在施工某贫困户农房时发生新浇筑的混凝土坍塌的质量安全事故。经开展责任倒查,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监理单位存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监理人员配置不足以及到岗履职率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主要材料进场无抽验等问题。施工劳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存在无施工安全管理资料,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问题,且施工劳务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处理情况: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行为处以罚款143490.2元,暂停施工单位在我省承揽新的工程任务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经理在我省执业资格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监理单位在我省承揽新的工程任务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项目总监在我省执业资格1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施工劳务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撤回其施工劳务资质。
案例三:中兴小区(2013年公租房)工程。建设单位为琼中县住建局,项目负责人苏启清;施工单位为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柴小伟;监理单位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熊胜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处理情况:对项目经理处以罚款20000元,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四:万宁中南芭提雅(A区)工程。建设单位为万宁中南城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洪杰;施工单位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倪卫平;监理单位为海南君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余迪威。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经理同时在儋州中南西海岸2.3期18#、19#楼工程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处理情况:责令改正,对项目经理处以罚款20000元,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五:博鳌亚洲湾马六甲组团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博鳌卡森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董知青;施工单位为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裘国富;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为嘉兴市新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强;监理单位为海南君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裴月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将涂料工程肢解发包给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行为处以罚款16200元。
案例六:乐东商住综合楼公园1品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盈得宏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自力;施工单位为海南隆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邢云逸;监理单位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熊胜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将桩基础工程肢解发包。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7942元。
案例七:三亚亚太国际会议中心二期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为三亚唐拉雅秀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6641017元;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案例八:儋州市城镇水利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和镇道路工程(古城路)。建设单位为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海南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海南时利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307824元;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案例九:临高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新建内科住院楼专业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临高县卫生局;施工单位为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海南柏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250000元;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请各级住建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深入抓好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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