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省物价局对2002年我省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海南省定价听证目录》含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基本医疗服务、教育、文化旅游6大类10项内容,新的定价听证目录即日起开始实施。
与2002年的定价听证目录相比,今年新修订的目录取消了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等3项听证项目,新增了独立小区供应天然气销售价格等5项听证项目。
10项内容需听证
省价格主管部门听证:公共管网供应天然气销售价格;公办高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4A(含4A)级以上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听证:独立小区供应天然气销售价格;城市自来水销售价格;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4A级以下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听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面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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