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表明,在过去的十几年间,随着卖地收入的高企,地方政府的负债也超过了20万亿元,还不包括被政府转移到平台公司的债务。实际上,多数地方的政府债务已经达到一年可用财力的3倍以上,有的则高达5-10倍。
就此,有专家明确表示,土地财政已成为地方债务最大的法律风险来源,那么,不靠土地财政,靠什么?
“为什么现在会有土地财政?这是因为很多地方政府领导在推动整个经济发展的压力之下,加之中央财政拨款不能够支持长期的经营发展,而需要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的一条腿,这就是土地财政。所以,下一个阶段,如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在财权和事权之间进行更合理、更可持续的分配,这也是下一个阶段的特点。 ”朱宁表示,一个是财政收入的多元化,一个是财权和事权的更合理化的分配,这个下面会财政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更加透明化,更加科学化。
至于新的经济增长点,朱宁主要从融资和投资两个方面进行了表述,“在下一个阶段,随着中央政府的隐性担保的退出,随着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退出,我们财政更多是透明、可持续的财政,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必须有更加多元的融资的方式,我们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但是前一段时间国际货币基金对于中国财政的状况进行考察的时候,很大一部分是关注到我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透明性、可持续性、融资的成本和融资的影响。”
从2015年以来,财政部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了地方政府债务的置换的行为,其实就是通过中央的财政对于地方一些不透明、不可持续的融资方式进行短期的安排和短期的过度。
“从中长期来讲,除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之外,我们可以推动更多由地方政府自己承担责任的自发自知的市政债和地方债,主债务必须由市场决定是不是有足够的可以支撑债务的现金流。”朱宁表示,除此之外,还要更加合理的久期。什么叫久期呢?就是你借钱的时间的长短和现金流产生的快慢必须产生在一起。比如有一些项目很好,这个财政本身是健康的,但是现金流是非常紧张,甚至会出现违约或者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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