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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乱收费?京华城小区停车费涨价遭业主质疑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丁平 王培林 海南房掌柜  2016-08-01 07:46:20
[摘要]“海南美都投资有限公司物业中心涉嫌乱收取停车费。自小区建成后,最初收取90元/月,2012年增加到180元/月,2015年增加到210元/月。近日,停车费再次上涨到260元/月。”近日,海口市京华城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 ...

“海南美都投资有限公司物业中心涉嫌乱收取停车费。自小区建成后,最初收取90元/月,2012年增加到180元/月,2015年增加到210元/月。近日,停车费再次上涨到260元/月。”近日,海口市京华城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记者反映。

  记者在调查中获悉,这位业主使用的停车位是210元/月停车费标准的,而260元/月停车费标准的停车位,则上涨到320元/月。

  对于涨价,海南美都投资有限公司物业中心有关人员解释道:“为了更好地响应‘双创’工作,公司加强了车库的消杀、安保、保洁的管理力度,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又再次增加了物业运营成本。故自2016年7月1日起,对小区210元/月停车费标准的停车位,增收50元/月的综合服务费;对260元/月停车费标准的停车位,增收60元/月综合服务费。”

  向记者反映问题的这位业主认为,这是巧立名目,无节制乱收费。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若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则放开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具备议价条件,需要住宅小区按法定程序组织成立业委且业委会有效履行职责,并且业委会代表小区业主、或经业主共同决定同意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签订相关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而未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或未经业主共同决定同意的,认定为不具备议价条件。

  对此,向记者反映问题的这位业主表示,京华城小区至今未成立能代表全体业主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再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停车费?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了解到,未具备议价条件的,暂按现有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那么,京华城小区调整停车费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批准了吗?对此,海南美都投资有限公司物业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据他了解,此次收费应该已在物价相关部门备案。但记者提出要看相关文件时,对方表示,“要等工作日领导上班后才能看。”

  据了解,对于海南美都投资有限公司物业中心是否乱收停车费,相关部门已经受理,目前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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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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