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通过股市直接融资获得的社会融资总量偏低。上市融资不够,一些企业开始再融资,这影响到了股民对市场的信心。怎么办?发达经济体这方面有很多的探索,怎么保护股民的产权,办法很多。笔者认为,有三个主要的机制值得探索。
第一个机制是德国模式,德国模式主要靠家族企业,靠大股东长期持有股票,比如宝马公司,宝马公司况特家族长期持有,小股民很放心。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和思考,目前我国股市中内部控制人控制的股票量还偏低,因此法人长期持股的模式值得探讨。
第二个机制是美国模式,在市场上形成法律约束,小股民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笔者过去几年不断提这个建议,建议在上海市或者深圳市专门成立一个高级法院,专门处理证券方面的违法机制,美国的纽约联邦法院是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且非常有效。
第三个机制,是在市场上形成一个并购基金。要专门找那些“不靠谱的,内部人持股很低”的股票拿出来,再重新上市,中国股市需要这个机制。不能讲用别人的钱搞并购是错了,搞并购的基金永远是别人的钱,黑石、KKL等知名企业就是这么起家的,如果没有黑石、KKL,很多美国大公司无法上市。证券监督机构在这方面应采取更加宽容的态度,“让子弹飞一会儿”,探讨中国并购基金,这样才能让产权一步一步做实,从而改进宏观经济的运行效率。
2022-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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